计财处关于教职工6月30日之前完成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及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的要求,提醒广大师生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未按规定申报,将会影响您的个人征信并带来相应法律风险,其中涉及补税的将征收滞纳金。
我校未申报人员此前已进行电话通知,请尚未办理的老师尽快完成汇算清缴。如有疑问可拨打0451-82657256联系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
特此通知。
哈尔滨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