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关于加快推进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2020年已进入第三季度,在疫情因素的影响下,学校大部分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较往年同期缓慢,预算执行率较低。
为应对特殊时期的财政收支严峻形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2020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的通知》,针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提出新要求: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9月底前未启动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一律交回省级财政;已分配下达省直单位截至11月底未支出资金,原则上收回省级财政。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不再执行以往两年使用期限的说法(详情请在“下载专区”里下载“财政资金项目使用期限表”查看)。
为避免资金收回风险,确保预算顺利执行,请相关项目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谁的项目谁推进”的原则,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克服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的预算执行困难,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时完成支付结算。
另外,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请相关人员于9月15日前将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提交到国有资产处,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计划财务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项目使用期限表
项目类别 |
以前年度使用期限 |
2020年暂定使用期限 |
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 |
项目年份,最多不超5年 |
项目年份,最多不超5年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
2 |
预计2年 |
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 |
2 |
预计2年 |
211/部委共建 |
2 |
预计1年 |
教育厅专项资金 |
2 |
预计1年 |
19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 |
2 |
预计1年 |
19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 |
2 |
预计1年 |
基本科研业务费 |
2 |
预计1年 |
学生就业专项资金 |
2 |
预计1年 |
防疫专项资金 |
2 |
预计1年 |
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
2 |
预计1年 |
大修专项资金 |
2 |
不确定 |
双一流专项资金 |
3 |
不确定 |
头雁专项资金 |
2 |
不确定 |
科技创新基地奖励资金 |
2 |
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