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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8        阅读量:

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3】16号文


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备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已经中央政治局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较好地服务了改革发展需要和对外关系大局。但也存在不少值得重视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将因公出国限量管理规定曲解为个人待遇,要求轮流出国;有的组团单位和审核审批部门好人主义严重,不能认真履行把关职责;一般性、照顾性、重复性考察访问和跨地区跨部门团组仍过多;因公出国中讲排场、铺张浪费、对外不守信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因人找事、变相公款旅游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不符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有损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有损国家的对外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
规范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扣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意见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安排出国,严格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确保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外事管理规定落实到位,确保全国各领域各层次对外交流与合作健康有序开展。
中央有关部门将对本意见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3】16号文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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