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流程
注: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包括:
1、正常购房提取公积金的须提供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即房屋销售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由于国家的购房限购政策;2011年3月后支取公积金还须提供正式的购房契税发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支取人为购房人配偶则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还款凭证;
2、离退休人员须提供离、退休的批文复印件或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调离人员须提供调令(或其它调转证明材料)复印件、调入单位未开通公积金的证明原件、本人在调入辖区的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复印件);
4、考取研究生、博士生支取公积金须提供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原件及复印件;
5、出境定居人员支取公积金须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死亡,其家属申领公积金须提供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人员领取公积金须提供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批准文件或者决定、通知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书、购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